因8月份对外公开招聘院外核酸检测采样队人员30人未招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院外核酸采样队人员15名,按照《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第二次)公开招聘院外核酸检测采样队的工作方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 年龄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6年9月23日至2004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6.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8. 报考结束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人员(以现户口登记为准),均视为福建省报考者。
(二)不得报名情形
1.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5.已跟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6.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第二次)公开招聘院外核酸检测采样队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截止9月29日下午6:00)。
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站http://zthr.hxrc.com/进行报名。
3. 人力资源公司联系电话:0596-6790017、6790025。
社管局联系电话:0596-6773953。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完整如实填写岗位所需的各项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才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次招聘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应聘1个岗位,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初审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审查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待定,以通知为准)。
(四)考试方式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五)入围复审
面试入围的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到现场提供所填报信息的相关材料,由招聘小组成员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取消面试入围资格。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应聘人员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毕业证书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等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
2. 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必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历不能在学信网查询认证的,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则,佩戴好自备口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打印电子截屏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体温检测。
2.“健康码”不是绿码的、当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或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的考生,不能参加。
3.应聘人员应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所有环节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未能按以上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拟聘用人选
此次招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大专生面试分额外加2分,本科生面试分额外加3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入围对象;学历条件再相同的,加面试一场,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入围对象。
录取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录取资格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政审、聘用
(一)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费用个人自理。
面试入围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二)政审。由我司组织对拟聘用人选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政审。
(三)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按照我司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没有保持通话畅通,未能联系到应聘人员或未能及时回应通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入围资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