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漳委发〔2021〕7号)、《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 漳州市科技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选聘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委组通〔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龙海区公开选聘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选聘党建指导员5人、科技服务员6人,名额分配如下: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龙海籍(不包括高新区和台商投资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相关学历证明需于报名前取得),其中党建指导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以后出生);
3.参加“2022年5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且未被聘用的考生。
4.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踏实肯干,责任心强,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热心群众工作,热爱基层工作,自愿到基层一线,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工信局(科技局)联合组成龙海区公开选聘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工作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负责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选聘工作。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与体检、岗位分配、公示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日8:00—2022年10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将《2022年龙海区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与相关申报材料压缩包(清单详见附件2)发送至龙海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外网邮箱longrcb@126.com,联系电话0596-6522355。
(二)资格审核与体检
1.工作组将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此次招聘考试不再另行组织笔试,根据参加“2022年5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录比例1:1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放弃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入围资格复审人选根据通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党员证明、奖惩情况证明、参加2022年5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笔试成绩等材料原件交由工作组复审。
3.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按2022年5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参照《2022年5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方案》的加分规定,按各项加分累计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彩照1张,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政审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联合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含取消政审资格)的,从该岗位报名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岗位分配
聘用人员按照2022年5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意向单位。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择权。
(四)公示确定
工作组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在全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工作组报区委组织部研究。
(五)聘用
经区委组织部研究通过的人选,由乡镇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协议,发放聘用证书。受聘人员未在乡镇规定期限内报到,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岗位管理
(一)聘用年限
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聘用服务年限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要求具有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等工作经历的岗位;未被聘用者,可与用人单位续签1次为期2年的过渡期劳动合同(续聘期间可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二)薪资待遇
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聘用服务年限内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含五险一金),薪资由各乡镇财政支出。
(三)日常管理
确保专岗专用,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必须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科技服务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四)日常考评
聘用服务期间,以所在乡镇等为主组织实施考评,重点考评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评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五)聘用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服从组织领导,消极怠工,且年度考核不合格;工作严重失误、失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辞职管理
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需要辞职的,应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在个人提出辞职申请的三个月内,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离岗。
应聘人员对选聘政策、报名方式有疑问的,可以电联龙海区委组织部人才办0596-6522355(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咨询。
本方案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
附件1:2022年龙海区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报名表
(扫码获取报名表格)
附件2:2022年龙海区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报名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电子件根据内容分别命名,所有材料一并压缩(压缩包命名格式“姓名+申报岗位”)发送至龙海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外网邮箱longrcb@126.com,联系电话0596-6522355。清单如下:
1.2022年龙海区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
2.身份证原件双面扫描件,户口簿整本扫描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4.报名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报名科技服务员不作硬性要求;
5.奖惩情况证明原件扫描件;
6.参加2022年5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证明(网页截图手写签字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