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要集中封闭管理、夜间轮班、周末班轮值。
招聘范围
漳州市户籍人员。
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从漳州市公安局的辅警岗位中辞职不满3年的(自批准辞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不得报名;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递补和调剂择岗、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一招聘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条件,到相应的现场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时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漳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4)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5)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应聘者应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照应聘者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
(二)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1.男子组
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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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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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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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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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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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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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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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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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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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子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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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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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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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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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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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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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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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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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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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2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注意:1.“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2.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组织,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等方面的了解掌握情况,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应聘者可下载学习资料(附件3)备考。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按如下规则计算:
1.面试成绩为“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
2.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试总成绩=0。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应聘者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