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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漳州古雷港古雷中心学校招聘小学非在编教师公告
作者:漳州人才网 时间:2023/8/28 阅读:1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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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古雷中心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非在编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小学非在编教师42名,招聘岗位详见《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中心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持有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3年8月2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放宽到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6.截止此方案公布时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23年6月30日在古雷开发区公办学校代课满1个学年,且仍在校代课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我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我校非在编教师岗位的其他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形式

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由我校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后以学科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各学科招聘人数1:1确定拟录用对象。经报送区文教体旅局认定为非在编教师聘用对象后,与我校签订合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古雷中心学校现场报名。每人仅能报考1个岗位,并填写《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代课教师任教证明》(见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证明);

(5)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视同持有的材料;

(7)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相片2张。

五、加分事宜

1.加分对象及要求。加分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30日在古雷开发区公办学校代课的教师。加分要求:报名对象填写《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代课教师任教证明》(每在一所学校代课填写一张),由所在任课学校的校长签名并盖章证明即可成效,证明人要为所证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加分原则。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享受加分。

3.加分规则。截止2023年6月30日在古雷开发区公办学校代课的教师加2分;代课年限每满半学年加0.5分、不满半学年的,按半学年计算,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4分。总加分不超过6分。

4.任教年限认定。在古雷开发区公办学校代课期间有间断的以最后一段连续代课时间计算。

六、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考核采用片段教学形式。面试内容范围:四年级下册(语文部编版、数学人教版、英语闽教版、体育人教版、美术湘美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分学科按从高到低分依次排列,以各学科招聘人数1:1确定拟录用对象。录取时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则按有代课经验优先录取;同有代课经验时录取代课年限较长者;以上条件相同者,录取学历较高者;上述条件全部相同情况下,加面试一场。

2.面试时间:8月27日8:00开始当场抽签,确定考试序号,凡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面试地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中心学校七、体检

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由本人自行至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核对象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三天公示。

十、聘用

(一)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与我校签订合同。

(二)待遇

实行按岗定资的原则,人均每年财政支出2.8万元。

(三)管理和考核

非在编教师由用人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业绩不达标、不遵守师德规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责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学校不安排住宿

附件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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