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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作者:漳州人才网 时间:2024/2/26 阅读:141次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心法院工作,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28日至2024年2月29日的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人民路55号人社局二楼),联系电话:0596-6521885。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技能测试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组织进行岗位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一)根据测试的结果,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三)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如果试用期满合格,要求服务一年以上,服从安排,工资待遇参照龙海法院驾驶员标准。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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