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验、年龄等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7个,共计32人。(详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个别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招聘岗位计划中的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未在目录内的专业由集团招聘办公室根据应聘者所学专业主干课程综合判定。
4.岗位要求中年龄及工作年限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界限计算。
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