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市属普通高职院校,因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即在199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部分岗位符合相关要求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3月),具体以招考岗位要求的为准;
6.专职辅导员岗位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指: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0.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方式和招聘岗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查看《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就业网(http://220.160.53.33:8903/home)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漳州模块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4月1日8:002024年4月10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考后12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我校联系。
(三)申诉审核
4月2日8:004月12日17:00,报考人员与招考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2日10:004月26日23:59:59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时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详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岗位代码:202412-202437)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5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面试(岗位代码:202438)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2.面试方式:专业面试。
3.面试成绩
专业面试:为专业讲课(片段式教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如报考人数超过20人,所有报考人员需先参加笔试,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前,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部(人事处)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六、体检
1.考试只考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的定体检对象。
4.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校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人员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就业网(http://220.160.53.33:8903/home)、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fjzzit.edu.cn/rsc/)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我校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考试规则
(一)起止时间界定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境外)取得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天。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人员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计划、大学生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4年9月底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运动员享受加分时,还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采取面试考试方式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报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报名第一天,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第一天,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地市级、省级所属事业单位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
2.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未达3:1的,如拟招聘人数为1人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人员可申请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招聘人数为1人以上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至符合3:1的比例要求。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不因主观原因放弃入职。
4.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核前(体检结束后10天内)主动放弃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5.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考生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我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
6.报考人员在接到我校发出的调档通知书,6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所有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fjzzit.edu.cn/rsc/),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4.对考生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将上报市招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1.招聘工作等方面问题咨询,请联系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6-2660317,0596-2660262(总值班室);电子邮箱:zzyrczp@163.com。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邮编:363000。
2.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96-2660989;电子邮箱:zzyjjs@163.com。
漳州市人事科:0596-2049362。
3.本方案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