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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4人公告
作者:漳州人才网 时间:2024/6/26 阅读:141次

为提升华安县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漳州市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近期拟向社会招录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丰山站战斗员3人、高安站驾驶员1人)

招收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应聘人员须体检合格;体检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且无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尿检呈阳性)。

(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人员、有运动特长(篮球、足球、游泳、长跑等)、技术专长、文艺特长,以及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评员、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厨师证、电工证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用。

薪酬待遇

(一)工作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原则上,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职务不同每月享受8天假。

(二)工作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类别、职务、月绩效、工作年限、工龄等构成,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缴纳,实行统一工薪结构,工资逐年递增。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集中培训合格后,其入职前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其他救援队伍工作经历、军队服役年限,以及通过全国夏季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习时间,可在首次定级时计入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等级并确定工资档次。

(三)食宿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由单位统一提供饮食及住宿。

(四)被装待遇

每人按标准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其它待遇

1.工作期间,免费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2.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3.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适时组织优秀队员参加大车驾驶证培训(B2证)及增驾,所需经费由单位统筹保障。

招聘程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送到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丰山小型站、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高安小型站。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附蓝底1寸彩照(表格现场提供);

2、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蓝底1寸彩照(表格现场提供);

3、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部队退役、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附后);

7、个人征信记录(原件)。

工作地点及联系方式

华安消防救援大队丰山小型站(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九龙大道移民创业园丰山消防)联系人:18250832742(李)15260061744(周)

华安消防救援大队高安小型站(漳州市华安县高安镇三洋村139号原高安镇三洋小学)联系人:18150680052(李)

相关要求

1、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有关事项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留意手机电话和信息,以免耽误应聘。

3、报名上交的体检报告只做参考,入职前用人单位将统一安排复查,不合格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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